2013年 7月 29日http://www.chinese.rfi.fr/%E6%B3%95%E5%9B%BD/20130729-%E5%8F%8D%E8%85%90%E8%B4%A5-%E4%BB%8B%E7%BB%8D%E6%B3%95%E5%9B%BD%E3%80%8C%E5%85%AC%E5%85%B1%E7%94%9F%E6%B4%BB%E9%80%8F%E6%98%8E%E6%B3%95%E6%A1%88%E3%80%8D%E7%9A%84%E9%83%A8%E5%88%86%E5%86%85%E5%AE%B9

存档图片:法国前总理诺斯潘向奥朗德总统递交政治生活革新与道德委员会报告
路透社REUTERS/Bertrand Langlois
Le Président Hollande reçoit le rapport de la commission présidée par M. Lionel JOSPIN pour la rénovation et la déontologie de la vie publique
根据法国国民议会官方网站在公共生活透明法主题下对外公开的2013年4月24日法国政府内阁会议纪要。政府总理埃罗(Jean Marc AYRAULT) 当天就有关公共生活的透明同时提交了两部法案:一部为普通法草案,另一部为组织法草案。
会议纪要指出,为了改革打击公共生活中利益冲突的框架,政府决定加速已经开始的工作。在由法国最高行政法院(Conseil d’état)副院长索维(Jean-Marc SAUVE)主持起草的预防公共生活利益冲突委员会的报告,以及由法国前总理诺斯潘(Lionel JOSPIN)主持起草的政治生活革新与道德委员会的报告,都强调了法国现行法律再此领域的极限。上述两部法案都建议彻底改写现行法规,目标是要让法国在预防利益冲突领域名列民主国家前茅,并运用透明原则为实现这一目标服务。
在提交议会讨论前,上述法案内容已先递交国民议会议长、参议院议长以及议会党团代表,以便切实享有预防、检查和处罚那些违反应当具备廉洁与正直品质公权人员的手段。
法案中提到的具体措施,首先要完善决策者的透明义务,接受一个享有实际权力独立机构的监督,并加强所需面对的受惩罚力度。就此 ,法国政府建议设立一个名为《最高政治生活透明委员会》的新机构。这一独立行政机构将取代现有的《政治生活金融透明委员会》,其负责人人选将依照法兰西宪法第13条的程序,征求议会的意见,由内阁会议任命。草案还提到,预计设立的《最高政治生活透明委员会》将有六名成员组成,这六名成员将分别在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和审计署通过选举产生。
法案还提出,法兰西主要的政治和行政决策者应该在任期开始时和结束时,向《最高政治生活透明委员会》申报财产。与现行法规相比较,这一义务的执行范围将明显扩大。从政府内阁成员、议会议员和欧洲议员到地方上的主要负责官员、独立行政机构成员、总统和部长办公室的合作者,由政府决定经内阁会议任命的正式工作人员,还有主要国企的高管。以上决策者如果不遵守申报义务,所将面临的刑事处罚也将加重。最高可被判处三年监禁,加四万五千欧元的罚款。如果政府内阁成员在申报中有欺诈行为,则将面临更重的处罚,最高可被判处五年监禁,加七万五千欧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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