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08zgq108
(图14)
县委书记—200万;县委副书记-60万;县长-120万;副县长-50万;县政法委书记-60万;县纪检委书记-50万;县委常委-40万;县公安局长-150万;县检察长-20万;县委办主任-30万;县政府办主任-20万;北湖区(苏仙区)书记-150万;北湖区(苏仙区)副书记-60万;北湖区(苏仙区)区长-100万;北湖区(苏仙区)副区长-40万;郴州市公安局长-200万;郴州市政法委书记-200万;郴州各个局长:50万(按15个局算):750万。
根据李大伦身边的人透露,每项乌纱帽的批发收入一般是按照下面的比例进行分配:
李大伦占50%;曾锦春占30%;宋甲武占20%。
真触目惊心!
卖官者一定是贪官,买官者也一定会变为贪官;买官者一旦权到手,一定会以数倍的利润赚回他们买官的投资,使得官场全然成为市场,买进卖出,卖出买进,越买越贪,越卖越贪,恶性循环,往复不已。
李大伦占50%;曾锦春占30%;宋甲武占20%。
真触目惊心!
卖官者一定是贪官,买官者也一定会变为贪官;买官者一旦权到手,一定会以数倍的利润赚回他们买官的投资,使得官场全然成为市场,买进卖出,卖出买进,越买越贪,越卖越贪,恶性循环,往复不已。
当一个政党的干部和一个政府的官员可以随意收买和出售时,它离崩溃也就不远了。
(图15)
如果腐败市场化了,那就实际上不非法了,而是半合法化了,半公开化了,这离崩溃更不远了!
腐 败的黑帮化,主要是指司法系统的“涉黑”,以致警匪勾结、官匪一家,以及在执法过程中使用非法的黑道手段。司法人员和盗贼本是猫鼠关系,可一旦司法人员涉“黑”,成了黑社会的保护伞,甚至成为黑道中的一员,这种腐败就极为可怕!
司法系统的黑帮化最常见的是司法干部和偷、赌、毒、娼等领域的黑帮人员共同作案,坐地分赃。
偷——成都火车站派出所的150多名干警中,有三分之一警员在候车大厅执勤时,收取小偷的“入场费”和“保护费”,少则几百,多则几千。交费之后,小偷即可放心大胆地在候车大厅扒窃旅客财物。如所偷财物折款在千元以上,还要向警察按比例另外交纳“烤火费”。一些警察在银行办有专用信用卡,每月由小偷按时汇钱,有的警察仅此一项就聚敛百万元。
赌——黑龙江省七台河市的黑社会头目张凤祥开设赌场,被公安机关查封,于是他电邀原省公安厅纪检委纠
风办的徐某亲临该市为之说情。次日徐某当张之面给当地公安局主要领导打电话,打通关节。3天后,张凤祥在该市勃利县的又一家赌场得以顺利开张。更不可思议的是,1999年12月,徐某还为这个黑社会头目、赌场老板办理了省公安厅特邀监督员证,真的是黑道白道一家亲了。
(图16)
今年是为“打黑除恶”年,中央当局督办的重点为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截至6月中旬,最高检察院直接督办了黑恶势力“保护伞”12件16人。如:湖南新化县原公安局副局长伍福全、广东四会市原公安局副局长陈国阳、安徽亳州市原打击黑恶团伙专案组的副组长浅玉祥、锦州葫芦岛地区原公安局副局长朱良、湖南永州市原公安局副局长王石宾、山西霍州市原公安局原副局长杨国宏。
奇怪的是为什么上述6例案件,腐 败的怎么都是公安局副局长或专案组副组长,都是副职?连2001年10月被判处死缓的李纪周也是副职,公安部副部长!今年3月还有一个大案,江西省广昌县案犯谭志雄因绑架人质,勒索巨款,在受到围捕时饮弹自尽,他是该县的公安局原副局长,也是副职!
一年尚未到,这么多公安局副局长和副专案组长纷纷倒台,正局长和正组长都干什么去了?需知:腐 败的黑帮化会促使权力内部变异,形成极有封闭性的帮会规则,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致使针插不进,水泼不进,内部很难相互检举揭发,即便偶然失手,也会迅速化解。所以不得不问:局长是一班之长,是正统帅,你们最亲密的战友副统帅出事,你们有没有察觉?察觉了有没有揭发?你们是负责公安的,连自己身边都不安,怎能“公安”?如果不做一点交代,人们有理由怀疑你们可能是你们副手的“保护伞”,是这些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的“保护伞”,不是吗?
腐败不可怕,怕的是腐 败黑帮化。

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

权力一旦发黑,那天下就黑了,就暗无天日了……
态(13)
你看完有何感想?你能感受到习大大的担子有多重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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